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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6    来源:无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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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县代建中心)于2022年6月获批正式成立并开展代建工作,急需制定出台代建办法,以指导和规范我县代建管理工作。为此,县代建中心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石政函〔2019〕67号)、《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石政函〔2021〕88号)为依据,结合无极实际,起草了《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完成后,征求了36个单位的意见建议,收到3个单位8条修改建议,根据各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无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项目代建范围、代建机构和使用单位职责划分、代建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一整套项目代建规范流程,为我县项目代建工作规范性指导文件。共分为522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阐明了代建制度的意义,对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代建范围及代建协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共两条。明确了代建中心与项目使用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   
代建中心主要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货物等的招标采购;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好资金拨付、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组织指导参建单位做好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等工作。
项目使用单位主要负责:办理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占地征迁等工作,协调保障水、电、路等要素;负责项目资金落实、管理,缴纳城市配套、人防、垃圾处理等费用;参与代建项目初步设计,基槽、主体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接受项目移交和保修期维护管理。
第三章“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共十条。对代建项目招标工作管理、工程咨询服务、概预算控制、代建合同履行权利义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质量保修、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四章“监督要求与责任追究”,共五条。一是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二是代建中心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代建项目信息;三是对代建中心、项目单位及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四是对参建单位违约的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共两条。国家对项目代建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试行文件有效期两年,届时根据试行情况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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