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无极县教育局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率,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教育局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1)严格按照《无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公示。
(2)严格按照《无极县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严格按照《无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公示具体操作流程,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公示《无极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制定完善教育系统执法文书,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按照公式办法中明确的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方便广大群众查询。
(2)积极对接上级查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关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积极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编制《无极县教育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教育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执法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细化审核程序。编制《无极县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 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2月-3月)
1.制定方案。县教育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2月25日前报司法局备案。
2.开展培训。按要求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参加市法制办开展的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4月-5月)
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文件。县教育局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在2019年5月31日前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2019年5月31日前报司法局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开始)
县教育局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6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县教育局要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对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司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9月-10月)
总结报告。县教育局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考核有结果。
(二)健全制度体系。县教育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修订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同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建设,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开展“示范创建”。司法局积极开展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评选“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标兵”。各执法部门按不同执法行为、执法层级、执法制度向司法局报送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督促检查。司法局对“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网上巡查执法公示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案卷评查,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将结果纳入法治政府督察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开展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法问责。
附件:无极县教育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无极县教育局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占飞 无极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郭自强 无极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成起 无极县教育局副局长
金社强 中共无极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 永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高 鹏 教育局法制安全科科长
张建明 教育局普教科科长
张占潮 教育局纪检科科长
韩月棉 教育局资助科科长
雷鹏辉 教育局支付中心主任
王 朋 教育局体思政体卫科科长
何海强 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梁占辉 教育局师教科科长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