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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石家庄信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30万立方米及干粉砂浆40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2    来源: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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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庄信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30万立方米及干粉砂浆4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9222881

电子邮箱:wjxkfqspj@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1. 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信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30万立方米及干粉砂浆40万吨项目
  2.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郝庄乡工业聚集区(河北石家庄无极县郝庄乡汽车装备产业园)
  3. 建设单位名称:石家庄信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郝庄乡工业聚集区(河北石家庄无极县郝庄乡汽车装备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2'56.110",北纬:38°5'55.000",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皮革厂,西侧为园区规划道路,北侧为机械加工厂,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150m的郝庄乡卫生院。本项目计划占地50亩,建设车间、库房、办公楼等,购置180m3搅拌设备2台、干粉砂浆生产线1条,罐车41台、铲车2台、清扫车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30万立方米及干粉砂浆40万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设备、车辆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产生浓度分别为350mg/L、200mg/L、25mg/L,水质简单,水量较少、水质简单,排入厂区环保防渗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筛砂、骨料上料废气、1#混凝土粉料仓废气、1#混凝土搅拌废气、2#混凝土粉料仓废气、2#混凝土搅拌废气、砂浆砂子上料废气、干粉砂浆砂子料仓废气、砂浆水泥粉仓废气、干粉砂浆粉煤灰粉仓废气、干粉砂浆搅拌废气干粉砂浆成品仓废气。无组织废气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筛砂、骨料上料废气、1#混凝土粉料仓废气、1#混凝土搅拌废气、2#混凝土粉料仓废气、2#混凝土搅拌废气、砂浆砂子上料废气、干粉砂浆砂子料仓废气、砂浆水泥粉仓废气、干粉砂浆粉煤灰粉仓废气、干粉砂浆搅拌废气干粉砂浆成品仓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其中筛砂、骨料上料废气通过吸气口收集筛沙废气与骨料砂子、石子上料仓处设集气罩收集的上料废气合并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混凝土粉料仓废气设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1#混凝土搅拌废气设吸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2#混凝土粉料仓废气设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2#混凝土搅拌废气设吸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砂浆砂子上料废气设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干粉砂浆砂子料仓废气设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砂浆水泥粉仓废气设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干粉砂浆粉煤灰粉仓废气设脉冲除尘器净化粉煤灰粉仓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干粉砂浆搅拌废气设吸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干粉砂浆成品仓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混凝土生产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及干粉砂浆生产未收集到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2.454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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